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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珠海市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(试行)》(珠香府办[2019]12号文)规定,为了进一步促进香洲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,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开展2021年度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。




  一、申报条件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商事登记及纳税地在珠海市香洲区的数字经济企业;

2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,2020年度无违规违法记录;

3、企业的技术、产品不在《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》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之列;

4、承诺5年内公司主体不迁离香洲区、不改变在香洲区纳税义务、不减少注册资本;

5、如所涉奖补事项与市、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不予以奖励。



 二申报方向及申报材料

2021年度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向:


1、企业荣誉;


2、鼓励企业采用前沿技术进行研发生产;


3、推动企业提质增效;


4、主导制定标准。申报要求详见《2021年度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》(附件1),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



  三、申报程序

1、初审。

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编辑成PDF版本发至香洲区科工信局数字与信息产业发展室(邮箱:756213432@qq.com,xzkgxszxxh@zhuhai.gov.cn,)进行材料完整性初审,初审通过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。

2、申报材料。

(1)初审通过后打印装订申报材料,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,封面模板(附件2),编写目录及页码,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,并加盖公章及骑缝公章。

(2)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并准备好原件,以备现场核查;需亲笔签字的授权书、表格、承诺书、声明等文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,签名须手写且字迹清晰。

(3)申报书一式三份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。



   四、申报时间 

1、材料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7日;

2、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书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。   



   五、联系方式 

请于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到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,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,不再予以受理。窗口电话:2656982,申报咨询电话:2516762,2608069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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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请扫二维码领取申报附件资料)


稿件来源:珠海香洲工信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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