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商事登记及纳税地在珠海市香洲区的数字经济企业;
2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,2020年度无违规违法记录;
3、企业的技术、产品不在《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》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之列;
4、承诺5年内公司主体不迁离香洲区、不改变在香洲区纳税义务、不减少注册资本;
5、如所涉奖补事项与市、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不予以奖励。
2021年度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向:
1、企业荣誉;
2、鼓励企业采用前沿技术进行研发生产;
3、推动企业提质增效;
4、主导制定标准。申报要求详见《2021年度香洲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》(附件1),请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1、初审。
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编辑成PDF版本发至香洲区科工信局数字与信息产业发展室(邮箱:756213432@qq.com,xzkgxszxxh@zhuhai.gov.cn,)进行材料完整性初审,初审通过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。
2、申报材料。
(1)初审通过后打印装订申报材料,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,封面模板(附件2),编写目录及页码,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,并加盖公章及骑缝公章。
(2)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并准备好原件,以备现场核查;需亲笔签字的授权书、表格、承诺书、声明等文件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,签名须手写且字迹清晰。
(3)申报书一式三份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。
1、材料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7日;
2、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书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。
请于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到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,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,不再予以受理。窗口电话:2656982,申报咨询电话:2516762,2608069。
(请扫二维码领取申报附件资料)
稿件来源:珠海香洲工信局